汤加商标的申请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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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人资格: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在商品和服务上申请形象注册。 2、申请流程(顺遂情况): (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形象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正当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 ( 2)检索请示: 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汤加形象是行检索并出具检索请示,并出具检索请示。申请人将在形象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请示,并决定是否安排形象公告。 ( 3)素质审查: 内协局审查汤加形象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也称绝对理由,进行审查,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也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益驳回申请。 ( 4)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形象申请能够被接受后,便会在汤加官方形象公告上登载公告。自公告日 3 个月为贰言期。 ( 5)注册核准: 经贰言被裁定能够注册的形象,或经公告没有贰言的形象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遂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贰言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 9-15个月。 3、汤加形象有效期: 从申请日起算 10 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利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申请续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