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商标的申请代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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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资格 ( 1)从事种种贸易、工业、服务业或专业服务等的本国自然人或法人; ( 2)从事种种贸易、工业、服务业或专业服务等的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 3)在任何一个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标保护方面有互惠协议的国度里从事种种贸易、工业、服务业或专业服务等的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 4)公共法人团体。 2、申请流程(顺遂情况):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形象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正当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素质审查: 根据条文审查形象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形象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形象法的禁用条目。 对于欠亨过素质审查的形象,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能够申请延期。形象审查官能够有条件地接受某些形象注册申请,并能够要求申请人放弃形象中某一文句或图形的用权。 (3)公告: 形象申请由形象注册局审查。申请被注册局接受后,将在官方公告以及两种处所阿拉伯日报上登载。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将是对形象的贰言期,任何利益相干人均能够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贰言,注册官迁就此通知形象申请人并提供该贰言书的副本,申请人必须在随后 30 天内提出辩论,如果逾期未辩论该形象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4)注册核准: 经贰言被裁定能够注册的形象,或经公告没有贰言的形象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遂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贰言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 10-1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