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商标审查实务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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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形象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素质审查两个过程。申请韩国形象注册得到官方形象受理文件时间约为半个月摆布,申请时间 12-14个月摆布。 韩国形象法属于大际法系,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韩国同中国一样,属于马德里国外形象联盟成员国,属同为和谈同为议定缔约国。 韩国形象采用的商品分类系统一直是本国分类,从1983年3月1日起才启用《形象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外分类》,即尼斯国外分类,但实际上,韩国目前仍然不接受过于遍及的商品名称,如果提交的商品项目太遍及,将下发审查意见,可是,下发了审查意见是否需要回应呢?尤其是马德里国外形象迟延至韩国遇到此种情形应如何应答? 现将接触案例提供如下,请遇到同类型的程序参照: 驳回缘由:因商品规模过大,描述比较模糊驳回 驳回商品:sales for others; retail services 官方建议修改为:retail services for furniture;sales arranging of bed clothes 上述申请即因这2项商品项目过于遍及而被下发审查意见,如果不对驳回做出回应,部分驳回的商品是否会自动删除,其他商品获得保护? 韩国形象法规定,如果在规活期限内不做出回应,整个申请会被驳回继而无效。是以针对部分驳回的申请,我们建议申请人一定在规活期限内做出答复。韩国关于商品驳回的问题,通常都是商品规模过大,由于韩国也不接受规模过大,描述不清楚的商品,此类问题按照官方建议做出答复都是能够通过的,整个申请就能够获得保护。 相关内容: ⅰ 关于答复期限:韩国答复期限是能够延期的,每次延期一个月一共能够延期两个月,延期需要缴费。 ⅱ 关于答复签署文件:签署盖章委托书(POA),扫描件即可。 ⅲ 回执需时:20-30天,然后官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公告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