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世界代理六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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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国外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日常说来,要特别注意下面六点。 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 “ 马德里联盟 ” 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工厂,能够通过形象局提出国外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形象局提出国外注册申请。 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形象局提出国外注册申请。 2 、申请国外注册的形象必须曾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形象注册申请程序。自 2008 年 9 月 1 日 起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度是纯 “ 马德里和谈 ” 成员国的,申请国外注册的形象必须是在我国 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度是纯 “ 马德里议定书 ” 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和谈”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外注册的形象能够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形象,也能够是曾经注册的形象。 3 、国外注册申请应与国度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外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通盘一致;申请人所在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所在通盘一致;形象应与国内注册的形象通盘相同,包括颜色通盘一致;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规模。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统一形象,在申请国外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外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外注册申请书上。 4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外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形象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外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 、不予受理的国外注册申请   凡不符合《形象国外注册马德里和谈及其议定书合营实验细则》第六条之 1 、 2 、 3 或个中一条的,形象局不予受理该形象国外注册申请。 6 、国外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利用的,该当续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