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商标代理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丧失?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未注册形象只有在其利用日后6个月内有申请注册的优先权。如果利用人在此期间不提交申请,其他任何人能够申请注册该形象。
形象注册权在下列情况下能够丧失:
1.在不损害第三人的情形下,注册形象所有人能够通过声明书的形式明确表示放弃其形象专用权;
2.形象所有人在规活期限内没有提交利用声明;
3.除不行抗力外,注册形象连续3年没有实际利用;
4.注册形象在利用时,对其主体部分有素质性的改变;
5.因增长或替换商品项目而重新提交新申请,而放弃原注册形象权;
6.作为集体形象注册人的同业工会或法人团体不复存在,或者违背集体形象章程之规定利用集体形象的。
形象生效通知将登载在工业产权公告上。
上一篇:汤加商标的申请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