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商标代理对侵权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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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对故意侵犯别人形象权的下述行为,即:私行制造、伪造或仿冒别人注册形象;将别人的注册形象或伪造、仿冒的形象,利用在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上,或将其用于广告,均判处1年以上羁系或最高额为10万瑞士法郎的罚金。 对于物品上粘贴有别人形象或粘贴有伪造和仿冒的形象并拒绝注明产地者和仓储这些标有侵权形象的商品者,也同样处以1年以上的羁系或最高额为10万瑞土法郎的罚金。 如果违法者属于职业违法,要遭到行政法的追究,处罚为羁系和最高额为10万瑞士法郎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