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商标要是当初转让就好了

近期,红牛商标又出新闻了,从网上看了个大概,大意是泰籍华人许书标发明了红牛饮料,然后让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在中国做代理。然而在搜狐上看到:2017年8月18日,作为“红牛”商标所有者的TCP集团成员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及“红牛”商标创始者许氏家族,以“商标侵权”为首要理由,宣布起诉投资成立“中国红牛”的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希望收回“红牛商标”在中国的使用权,并向严彬索赔。

商标转让

这个有点类似王老吉与加多宝的故事了,当然,更多具体的得看双方的说法。在这里也不可能三言两语说清楚,只是觉的如果当初这个红牛商标,直接转让就好了。那样的话,就没有后面这些事了,在这里也提醒一些商标,看到好商标,最好直接转让过来,或者在授权的同时,注册自己的商标,转让一个其它自己喜欢的商标来运营,这样对企业成长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