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原因竟然是怕侵权

前两天,给一个客户办了一个商标转让,一般的讲,转让商标,大多是因为进超市,或者进一些正式场合,主办方怕担责,而要求必须有商标,这个时候,注册来不及,很多就转让商标了。但是这次来的客户,有点例外.他主要是怕人家说他侵权。

王老板的商标是24类的一个商标,名为AB(A,B为两个汉字)。已经做的小有成就了,但是王老板近期在外面发现一个BA的24类商标。照理这样的一般是注册不下来的,但是商标局是人为审查,竟然同意了,人家也拿到了商标注册证,这个时候,王老板怕麻烦,怕市场混淆,也怕到时人家说他侵权,于是提出了商标转让的要求。

其实这样的例子在一些大公司中也比较常见,2010年7月18日,汉王与苹果公司达成协议,将“i-phone”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协议金额为365万美元(约合2490.46万元人民币)。就是一例。iphone与i-phone太容易混淆了,还不如直接转让过来。

中医馆的那些堂

现在中医馆不少,很多人都注重养生了,但是中医馆起什么名呢,从我们接触的来看,以带堂字的为多,中医馆为什么喜欢用堂字呢,这个还是有点说道的,在中文中,堂,一般指正房,高大的房子,我国一些老字号的中医药店,多以“堂”相称,如“济生堂”、“同仁堂”、“长春堂”、“四知堂”等。

其实,在中国,有个坐堂行医的故事,讲的是张仲景在任长沙太守期间,正值疫疠流行,开始他是在处理完公务之后,在后堂或自己家中给人治病;后来由于前来治病者越来越多,使他接应不暇,于是他干脆把诊所搬到了长沙大堂,公开坐堂应诊,首创了名医坐大堂的先例,他的这一举动,被传为千古佳话。

现在很多中医馆,用堂作为馆名,还是有一定的文化内蕴的,不仅如此,很多带堂的医馆,都自己生产一些药品,如“济生堂”、“同仁堂”,“同济堂”等等,并且把这些堂注册成商标保护起来了,这样就更加高大上了!

同济堂与同济大学的商标近似吗?

同济这两字吧,人们想的最多的可能是同同舟共济。同济大学,就有“同舟共济”之意,比喻同心协力,并且学校自创办以来,一直使用“同济”为校名,从来没有改变。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

在中国,以同济为字号的,还有一个同济堂,贵州同济堂是“中华老字号”,始建于公元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由唐炯(字鄂生,曾任清朝矿务大臣,云贵总督)和于德楷(字仲芳,曾任清朝知县)二人合资开办,药店位于贵阳大十字附近的正新街。这个贵州同济堂比同济大学的历史更为长久。当然,医药界还有一个湖北同济堂,也是比较有名的,只是历史比较短,成立于2000年。

本来各个同济,并无太多关联,但是由于商标的原因,被商标局联系在一起了,原因是这样的: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申请了注册号11324244的“同濟堂始创于1888及图”商标,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这个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同濟”完整包含第3178271号“同濟及图”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及第3574839号“同济”商标,且未形成新的整体性含义,已构成近似商标。也就是说,这个商标复审被驳回了。

其实这里的3178271商标为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574839商标为同济大学持有。都与同济有关,但是贵州同济堂作为老字号,也有不少与同济相关的商标,所以,贵州同济堂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状告商评委,结果告赢了。裁判结果为:
一、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4]第75084号关于第11324244号“同濟堂始创于1888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就第11324244号“同濟堂始创于1888及图”商标所提出的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

另外,关于医药,带堂字的商标,一直是比较受人尊重的,比如同仁堂,同济堂,长春堂,惠丰堂,乐仁堂,达仁堂等等都是驰名商标,这里向大家推荐一下福将堂,珍匠堂,宝匠堂,这类商标,在医药上是有天然优势的。做医药的自然知道!

商标的组合与拆分

大家可能在一些食品,如什么康师傅,什么冷饮上,可能会看到一系列商标,其实一个商品的上面,是没有限制商品的个数的。这样一来,很多商标是组合使用的,很多企业把图案与文字用在同一个商品上,使商品包装显得图文并茂,因此很多消费者会误认为,这个图案与文字是一个商标,其实这是多个商标的组合使用。

说到商标的组合,有的人就想到了一些其它的办法,比如有人注册“真正苹”与“果官网”这两个商标,然后组合起来就是真正苹果官网。这样的,过去是有人这样玩过,还有“来长”与“春旅游”两个商标,组合起来就是来长春旅游。其实这样的组合,如果严格的讲,按混淆理解来讲,也是有不足的。

另外,一个商标,拆分是不允许的,比如王老吉,你不能拆分成王老与吉这两个商标使用。商标可以组合,不可拆分,这是基本的常识了。商标分开申请,组合使用是可以的,这样可以提高商标的通过率。

商标是舶来品吗?

现在商标的流行,主要还是来自国外,国人商标的意识,很多也是得到了国外的启发,才产生了更多的创意,因此有人认为,商标也是舶来品。那么商标真的是舶来品吗?

从根本意义上讲,商标就是牌子,把物品打上一个自己的标记,做一个记号,这可以说是商标的起源,从这点上讲,中国古代就有这些雏形了,据考证,中国最早的商标是西汉宣帝五凤年间的五凤,第一个图文完整商标是北宋今山东济南的白兔商标。这些都比国外要早。

但是国人没有系统的整理商标,只是意识到了自己的产品,要有一个自己的标记,这些思想其实是很朴素的。对这些标记的管理,自己的标记与别人的重复了怎么办,怎么处理这些纠纷,都没有一个系统。

国外在这方面,倒是做的比较系统,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商标法的国家是法国。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与其他财产权同样受保护。这些都与立法联系起来了,而中国,第一部商标法则是1904年8月4日清光绪皇帝钦定颁布《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规。期间相差100年。

为什么不自己注册商标

上次写过一个关于商标转让的文章,其中提到商标公司的查询问题,有读者不太明白,在后面评论如下:我一直想不明白的一件事是,为什么注册个商标必须要找代理机构,为什么自己注册商标注册不了?

这个问题,怎么说呢,其实商标是可以自己注册的,不用找商标公司,自己一样的可以注册商标,直接到北京商标局就可以办理,并且有消息说明年开放后,个人也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商标注册,但是为什么很多人还是找商标代理公司呢?

其实这与打官司一样吧,打官司不用律师也可以,但是有律师,心里有底,毕竟商标法也有73条,还牵扯到其它的法律知识。当然,自己懂的话,不找代理也一样,只是有学习的成本,就如用软件一样,如果自己学门计算机语言,然后编程也可以,但很多人还是不想自己写代码!

话说现在开放了个人自字考驾照,可是很多人还是到驾校去报名,为什么,毕竟驾校专业一点,经验多。商标也是这样,各种商标条文与程序,比如如何应对驳回,复审,还有异议,争议这些,如果不懂商标法的话,真的很难注册成功的,可能会白花钱。

现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术业有专攻的,一个人不可能什么全懂,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花时间去学习商标知识,再自己申请,倒不如直接让代理做成本低。

连西瓜莴苣菠萝都有商标了

今天在市场上买了个西瓜,竟然在西瓜上看到了一个®标志,也就是说,现在的西瓜都有商标了,相对于过去而言,很多商户可能会在自己的摊位上做个简单的标记,但是现在这种标记已经升级成了商标,看来,现在的商标品牌意识,确实与过去不同了。

以西瓜为例,不仅有公司注册的西瓜商标,还有不少地方,也把西瓜注册成了地理标志商标,如大兴西瓜,洮南黑水西瓜,彭水西瓜,黄河乡西瓜,东明西瓜等等。这样的商标一大堆!

西瓜商标

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到天猫,或者到其它一些生鲜平台上看一看,很多农产品,都是有商标的,其实这个在尼斯商标分类中,也是有分类的,如西瓜C310004, 甜瓜C310005, 香蕉C310006, 苹果C310007, 石榴C310008,菠萝C310013, 芒果C310010, 樱桃C310011, 荔枝C310012, C310013,小麦310061, 谷(谷类)310066, 玉米310082,新鲜南瓜310043, 鲜豆310054, 新鲜莴苣310075, 新鲜扁豆310076等等!

既然农产品都如此重视商标,那么其它行业,如影视,餐饮等等行业呢,是不是要更重视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