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为审查阶段的第一大关

商标申请注册后如果提交的文件完全符合商标局所规定的,那么将收到受理通知书从而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而这一阶段就是商标是否能取得证书面临的第一大关,可能面临收到驳回通知书和部分驳回通知书。

而我国《商标法》的第十条以及第十一条是审核实质审查阶段的重要法律依据,其次判断商标是否近似为侧重点来通知申请人申请的商标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举个例子,如将“格润”文字商标注册在25类的服装上,而他人之前已经进行过完全相同的商标及类别,那么将面临全部驳回。

商标

无论是何种情况的驳回,申请人可以通过复审来为自己再一次赢得成功的机会,如果违背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建议申请人就不要做复审请求了,如果涉及到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的,到可以尝试一次。然而,与他人注册的商标文字、类别以及小组都无差别的,那么即使复审,也是希望渺茫的。

因此,商标申请人在决定复审前一定要询问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复审,以免浪费金钱。